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 ›› 2021, Vol. 27 ›› Issue (4): 1211-1225.DOI: 10.13196/j.cims.2021.04.025
蔡建湖1,2,张玉洁4,徐芳1,黄卫来3+
摘要: 交货时间不确定问题广泛存在于不同类型供应链的实际运作中,合适的契约是改进交货时间不确定的供应链性能的有效手段。本文同时考虑需求不确定和供应商交货时间不确定,构建由一个供应商和一个零售商组成的两级供应链模型,讨论了零售商管理库存(RMI)和供应商管理库存(VMI)两种模式下的库存决策模型,分析了交货时间不确定对供应链性能的影响。零售商管理库存模式中,在批发价契约的基础上引入收益分享因子或补贴费用参数以协调供应链;供应商管理库存模式中,除了用批发价格和收益分享因子联合契约来协调供应链以外,还进一步考虑了纯收益分享契约下供应链成员的决策模型,并通过引入补贴费用参数来协调供应链。研究表明,所提出的协调契约在一定条件下能有效降低交货时间不确定对供应链带来的负面影响。
中图分类号: